各二级学院: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留金欧[2023]3号《关于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》要求,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学习、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。现将相关文件转发,请各学院参照文件(附件1)中相关条件进行选拔,并填写《河西学院申报公派出
国(境)审核表》,经学院院长签字、学院盖章后于2023年2月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,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钉钉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未尽事宜请与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。
联系人:李庆龄 余晗
电话:8283233
附件:1.关于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
2.河西学院申报公派出国(境)审核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