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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西学院因私出国(境)审批表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3-12-13  |  查看次数:[]

出国(境)手续办理说明:

1.教职工初次申请出国境:

(1)填写《因私出国(境)审批表》

(2)到对外交流合作处开具的《关于统一某某某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》《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》

(3)张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出入境证件;

(4)办理签注手续;

(5)回国10日内交证件到对外交流合作处集中保管。

2.教职工再次申请出国(境):

(1)填写《因私出国(境)审批表》

(2)到对外交流合作处领取证件;

(3)办理签注手续;

(4)回国后10日交证件到对外交流合作处集中保管。

特别提醒:

1.因私出国(境)坚持事项和证件同时审批,不单独审批办理因私出国(境)证件

2.因私出国(境)实行一事一批制度,每次申请当次有效,再次出国(境)前须按本规定重新履行审批手续。


河西学院因私出国(境)各类审批表格见附件,请自行下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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